2012年7月25日 星期三

為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請加強暑假期間各項防處作為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1年7月16日臺軍(二)字第1010126149A號函辦理。
二、近期檢警屢查獲學生涉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請學校教職人員主動關心學生暑假生活情形及動態,並利用學生返校時間加強反毒宣導及法治教育,同時提醒家長注意學生交友狀況、出入場所及慎選打工場所等。
三、另為遏止學生出入不當場所請加強校外聯巡工作,並暢通「檢警緝毒通報與單一通報窗口」聯繫管道,以儘早獲取學生涉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相關資訊,即早協助輔導學生。

2012年7月16日 星期一

100學年度「春暉專案」績優選拔實施計畫


南投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
100學年度「春暉專案」績優選拔實施計畫
壹、依據:
教育部10175日臺軍(二)字第1010108685B號函「100學年度春暉專案績優選拔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的:
本計畫係檢視各級教育行政單位(各縣市教育局處、學生校外會)、臺灣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春暉社團」及個人對於「春暉專案」工作推展成效,藉由選拔方式表彰並獎勵有功單位及個人,以提升工作士氣。
參、實施作法:
一、評選範圍:100學年度(自10081日至101731日)期間推動「春暉專案」工作績效。
二、送件日期:
(一)高中職校:請於101726日(星期四)1200將選拔資料逕送本會。
(二)國民中、小學:教育處彙整縣內各國中、小學選拔資料,於101726日(星期四)1200函送本會辦理。
三、選拔對象、重點:(區分團體及個人
(一)團體部分:
1、教育行政單位:
各校自訂計畫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涵蓋「春暉專案」三級預防層面(教育宣導、查察篩檢、輔導戒治)等方面?是否能結合地域特性據以擬訂實施?與縣市警察局少年隊、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之聯絡平台建立情形。
2、各級學校:
依學校本位計畫辦理校內、外各項宣教活動情形(如師資研習、教師進修、反毒宣講團、專題演講、法令宣教及測驗、編印宣教刊物及資料、利用各種集會宣教等、學校開設相關課程實施情形及規定並落實執行、有無其他興革作為對學生輔導發揮實質助益,有無達成建置整體「健康校園」之環境與共識
3、春暉社團:
各校「春暉專案」實施計畫訂定合理可行之社團年度執行計畫(要點),內容須配合學校推動及執行相關春暉宣教活動,有無運用民間資源及是否爭取相關經費辦理活動,有無走入社區、高中、國中小學舉辦宣教活動,是否自創網站建置與連結,辦理校內、外各項春暉宣教活動是否具有特色及創意作法,是否辦理社員大會、社員聯誼活動,凝聚向心力。
  (二)績優個人:
推展校園春暉專案具有特殊績效、主動發掘或輔導個案,有效執行尿液篩檢工作並輔導個案成功者,或協助警方破獲重大毒品犯罪。
1、    行政單位內個人。
2、    學校內推動春暉績優個人。
肆、選拔程序:
(一)      本縣評審小組(人員另聘)。
(二)      教育行政單位:縣政府教育處及學生校外會執行本案之成效,由本縣評審小組實施評選後,推薦績優之單位送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實施評選
(三)      高中職校及春暉社團:本會參酌平時訪視情形及選拔佐證資料實施初評,並依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分配名額擇優推薦績優學校及春暉社團送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實施評選。
(四)      國民中、小學:由縣政府教育處彙整縣內各國中、小學選拔資料後,送本會實施初評,並依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分配名額擇優推薦績優國民中、小學送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實施評選。
(五)      個人:各校推展校園春暉專案具有特殊及輔導個案成功者,經本會評選後,薦送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實施評選(薦報需以確有重要事蹟【證】為原則)
(六)      本縣績優單位(個人):高中職部分由本會討論敘獎,國中、小學部分建請教育處依權責予以敘獎。
伍、績優表揚:各級學校、春暉社團及個人經本會評鑑獲選績優者,將利用本101年度委員會議公開辦理表揚,以資鼓勵。
陸、一般規定:
一、執行績效優良教育行政單位、學校、「春暉社團」及個人推薦表,應以Word檔案格式置於送審光碟主目錄中,並另檢附以A4格式製作書面推薦表(紙本),書面個人推薦表請加貼彩色個人相片,如附件123
二、執行績效優良教育行政單位、學校(含國中、小)、「春暉社團」及個人評分表,如附件456
三、為免網頁製作技術影響參選意願,本年度改回以紙本呈現事蹟,文字敘述應簡明扼要,另為響應環保,所有資料請雙面列印並編寫頁碼,含封面、封底(不一定要有)與推薦表總頁數不得超過40頁(20A4紙)。資料請以A4紙張列印膠裝成冊(勿環裝),並依推薦表、佐證照片等次序排列,推薦表不得任意更改格式,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四、計畫方面,以單位主動規劃辦理之活動為主(含三級預防計畫),一般承轉之公文書可免提供。
五、校內及校外(社區)春暉宣教活動,請依時間先後排序, 因辦理輔導戒治有成功案例,且有卓越績效(如破獲重大犯罪組織或集團)者則予以特別加分。
六、執行尿篩作業應對當事人予以保密,避免拍照留證,或是當成執行春暉專案佐證資料。
七、績優選拔作業評審表為辦理審查評核之依據。
柒、經費來源:本項評選活動由教育100度補助春暉專案經費項下支應。
捌、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函補充修訂之。